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工作,解决隐蔽工程因施工后难以核查导致的防雷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穗建质〔2025〕997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协会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评价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
2025年11月21日
广州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评价指引(试行)
为加强广州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规范其检测与评价行为,确保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材料选用、连接工艺等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为雷电防护装置的整体有效性提供基础保障,特制定本指引。
一、受理委托
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从已公布的广州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评价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隐蔽工程检测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进行有效性检测;也可向协会公布的隐蔽工程检测单位进行项目委托。
二、资料审查
根据材料清单向隐蔽工程检测单位提交所需资料(见附件)。
三、现场校验
隐蔽工程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遵循科学严谨的方式进行现场校验。
四、出具评价意见
隐蔽工程检测单位出具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评价意见。
五、组织评审
隐蔽工程检测单位向协会提出评审申请,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六、评审结果
协会根据评审结果出具意见,隐蔽工程检测单位根据意见安排后续工作。
七、资料归档
协会将评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八、广州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评价工作流程图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所有。
咨询电话:18127400616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编辑:黄 艳
审核:谢睿思
终审:俞 宙